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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是什么,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日期:2021-09-24 浏览次数:0
随着交通运输的发展,地球上每个角落的距离似乎都变得近了起来,又由于我国不禁止与外籍人结婚,外国人与中国公民结为夫妻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那么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是什么,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网友咨询:   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是什么,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涉外离婚   信凯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涉外诉讼离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涉外离婚诉讼 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信凯律师事务所律师解析:   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后,在我国境内双方自愿要求复婚的,按涉外结婚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双方都是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要他们具备《中国人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中所要求的证件,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可予办理结婚登记。但为了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可让婚姻当事人提供其本国法律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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